返回

临高启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一十六节 殖民和贸易部长(2/ 2)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

要减轻自己的责任,就得转移大家的目标,魏八尺对这套思路早有领悟。自己在高雄的套路在元老院已经被人批判过,眼下又出了这么一档之丢人现眼的事情,想要避免“休假式治疗”,只有把舆论搞大,越大越好。让郑芝龙去吸引元老院的火力。

元老院只要一和郑芝龙开战,高雄就是战争前线。为了保证这一基地的运作稳定,执委会是绝不会临阵换人的,等到仗一打完,普天同庆,谁都顾不得来追究他这个高雄市长有什么问题了――就算追究也就是意思意思。无非来个“态度端正深刻的检讨”就能了事了

魏八尺写完报告之后在一次高雄元老们的会餐中对柳正等人大谈了一番对郑芝龙暗箭伤人,耍弄yīn谋云云,表现出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

柳正虽然是个皇汉,对他来说荷兰人这种“白皮大猩猩”比郑芝龙更可恶,死个“白皮小崽子”他是一点也不会有啥伤感可惜之情,但是他更在意“元老院之威仪”,一听说郑氏集团来这种yīn得手段,严重的损害了元老院的面子和形象,顿时勃然大怒。

作为元老院皇汉社团“华夏社”的总瓢把子,柳正当即发了一封电报给华夏社人员,要他们在元老院会议上提出立刻消灭郑芝龙的提案。

随后他又派出一名信使,带着自己的密信,搭乘转运难民的船只回临高。送信给常师德。信中除了简单的问候之后,谈了下这次事件的大致经过,并就目前高雄所处的环境和未来的发展谈了谈自己的看法。广雷派的灵魂人物常师德心领神会,马上就去暗中运作了。

于是元老院对郑芝龙开战的呼声便愈来愈大起来――不过在元老院内部,具体到如何制定对郑政策一直存在争议。

大多数元老是所谓的“摧毁派”,要求彻底无情的“碾碎”郑氏海商集团,从福建沿海将郑氏集团连根拔起,在清洗掉郑氏核心之后收编其残部和船只,直接控制马尼拉和rì本航线。

另一派是以殖民和贸易部长斯凯德为首的少数元老,认为应该以此为契机发出最后通牒,要求郑氏集团承认元老院的宗主权,称臣纳贡,同时交出每年收益的一半。

采取这一“压服”策略的主要理由是可以利用郑芝龙现有的运作模式和商业网络,毋须自己动手组织贸易就可以坐收厚利。不管是在执委会会议上还是在元老院常委会的会议上他都强烈的推荐自己的这个方案。

但是司凯德掌握的票仓太少,在元老院就如何处置郑芝龙海上集团的最终投票中,他的方案遭到了否决。于是对郑氏集团的“最终解决”方案就成为了正式的决议。

司凯德灰溜溜的从百仞城露天电影院回来了――这个最早修建的“群众文化娱乐”项目迄今依然是元老院召开全体大会的场所。

提案在大会上遭到否决让他很是不快,在心底里暗骂了无数遍“mínzhǔ就是暴徒的狂欢”之类的话之后,他回到了殖民和贸易部自己的办公室里,从窗户里俯瞰着下面大厅里巨大的沙盘,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

既然他原本计划中的利用郑芝龙的势力的方案已经被否决,老郑就不会再蹦跶多久了――下面的事情就是军务总管的业务了。

执委会按照元老院通过的决议已经发出了命令:向台湾海峡派遣二个特侦分队――特侦分队的调动必须由执委会签发命令,而不是军务总管庭。第一舰队停泊在高雄的蒸汽动力战舰也得到了命令:“即刻前往香港基地接受全面维护。”

这节奏,怎么看都是要动武的前奏。

司凯德从骨子里发对动武,为此在元老院大会上被人喷“右倾投降主义”。虽说被议长钱水廷现场制止了,但是他知道元老院里这帮人肯定会就此大造舆论,不用说本周的《启明星》上肯定又要有人撰文批判“投降主义”了。

不过司凯德作为殖民和贸易部长,对整个海运运行图完全了然在胸,就目前阶段来说,要登陆金、厦,就后勤和运输方面来说并无太大的困难――反正按照执委会的意思,这是一次打了就走的行动,不会长期占据金厦地区。也不会在当地驻军,那么现在的海上运力无需多承担额外的补给任务。

再说以企划院的属xìng和具体的天气海况来看,最终发动对金、厦的进攻很有可能是在今年的冬季:第一,冬季没有台风,不论是航渡还是两栖登陆都很安全;第二,去rì本贸易的安平船是夏季出发的,冬季正好带着从rì本够得的金银、铜料和海味干货返回港口歇冬,这个时候发动进攻,能够有最大的收获。

但是这么一来,郑芝龙集团就有可能死灰复燃――司凯德很担心,去了郑芝龙,在福建又出了个李芝龙、刘芝龙,再者郑氏集团人口不少,除了郑芝龙的亲兄弟,他还有好几个堂兄弟和养兄弟,后来都是郑氏集团的骨干。一次突袭是没法把他们一网打尽的,跑出去几个说不定就会打着郑家的大旗出来重整旗鼓。

当然,他可以就此撒手不管,顺便看看戏。不过作为殖民和贸易部的部长,看戏的结果就是被冷落在旁。他对本部门就此被挤出对郑工作感到不甘心。最好能够在这件事里插一脚,充分的刷出殖民和贸易部的存在感才行。

司凯德盯着自己对面的东亚海域的大地图,上面标注着各方的势力和他们的贸易线路图。

要怎么才能刷出殖民和贸易部门的存在感呢?(未完待续。)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章